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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处马场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河道管理设施完善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5〕118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马场减河左堤0+000-40+520段,右堤0+000-3+000段、13+680-40+200段长70.04公里;子牙河右堤静海段长43.1公里;子牙新河左堤103+102-106+098段、116+600-143+200段及右堤114+900-143+000段长57.7公里,河道上管理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损坏严重,公里桩形式不一;缺少警示、宣传标牌;沿线建筑物没有铭牌,门口没有标牌;堤防缺少沉降观测设施,不利于工程管理。因此,为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对以上河道进行管理设施完善是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清河处马场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河道管理设施完善项目施工招标,共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清河处马场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河道管理设施完善项目施工,合同编号:DQHCHDSSSG/HT-2016-01。主要内容包括制安警示牌、宣传牌、建筑物铭牌、公里桩、分界桩、水准基点、观测水准点以及水准点引测和初始观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2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29日9时在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赵歆玥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6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1月2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