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招标公告现作如下修改:
一、资格要求
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原为“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3、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4、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2月18日~2016年2月18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3、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4、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2月23日~2016年2月23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第1条和第5条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3年2月23日~2016年2月23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的要求。”
二、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2月24日16时”,现修改为 “2016年2月29日16时”。
第五条“投标报名”中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到现场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原为“(1)营业执照副本;(2)相关资质证书;(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现修改为“(1)营业执照副本;(2)相关资质证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原为“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5日”,现修改为“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日”。
五、现场察勘时间
现场察勘时间原为“2016年2月26日9时”,现修改为“2016年3月2日9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3月10日14时”,现修改为“2016年3月15日9时30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赵歆玥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6
传 真:022-23256937
日 期:2016年2月2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