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招标公告作如下调整:
1、第三条资格要求中增加:“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1日~2016年3月1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2、第五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年3月8日16时”。
其他内容按招标公告执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8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