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行政执法巡查监控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受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编号
1、项目名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行政执法巡查监控工程。
2、招标文件编号:HW-SZJJ-BS-2016-01。
二、项目概况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为有效提高海河流域水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全国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13~2020年)》、《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水利部关于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的批复》的要求,按照全面增强水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提出建设水政监察船和码头、遥感遥测监测工程、执法巡查监控工程和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工程四项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其中的执法巡查监控工程。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巡查现场信息采集传输系统、执法巡查监控调度系统,购置执法巡查监控应用软件本地化定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财政预算数)为人民币3556200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及2016年3月)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信誉良好(提供承诺书或第三方证明);
4、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5、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7、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完成。
七、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4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章。投标单位报名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八、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以支票、汇票或本票形式交纳)。
十、现场察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网(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1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