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富锦市红卫灌区红卫干渠续建工程已由富锦市水务局以富水发〔2016〕77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富锦市财政,招标人为富锦市红卫灌溉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红卫灌区位于松花江下游,黑龙江省富锦市境内。北邻松花江,南以富桦路为界,西接二九一农场的松花江排干,东至西安、二道岗一带。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86万亩。灌区灌溉渠系布置按工程既有现状布置保持不变,不新增加渠道及渠道改线。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富锦市红卫灌区红卫干渠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红卫干渠续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FJHWGQXJ/HT-2016。主要内容包括为红卫干渠桩号7+330~8+503段渠道衬砌,长度为1.173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5月17日~2016年5月17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周六、日除外)每日9时~11时,14时~16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5月24日9时在富锦市灌溉管理站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红卫灌溉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系人:王亮
电话:0451-85995962
传真:0451-85995961 发布日期: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