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泥河生产圈泵站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4]1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津南区财政。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利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段已于2016年7月4日进行了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现依法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满足海河大流量换水要求,并兼顾洪泥河排涝,在洪泥河两端河口处需新建泵站,以满足南部水系置换循环及解决洪泥河涝水外排问题。北端为生产圈泵站,南端为万家码头泵站,这两座泵站是天津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联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11月批复《天津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系联通工程洪泥河生产圈泵站及万家码头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新建生产圈泵站及万家码头泵站。两座泵站的建设均以满足联通规模为要求并兼顾部分排涝任务。生产圈泵站为双向运用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
本次招标范围为洪泥河生产圈泵站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洪泥河生产圈泵站工程配电装置采购,合同编号:HNHSCQBZCG/HT-2016-01,主要内容包括采购10kV配电装置和低压配电装置等设备。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具有本标段10kV及以上相应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低压配电装置的3C认证证书;
(4)近五年(2011~2015)具有承担配电装置的制造或供应业绩;
(5)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自本信息发布后签署的专项授权书有效);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7月5日~2016年7月5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专项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
3)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和3C认证证书原件;
4)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专项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型式试验报告原件、3C认证证书原件、近五年类似项目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视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安排踏勘。为此招标人为潜在投标人提供踏勘所需的路线、地点等便利条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绥江道海逸长洲商业中心81-65号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9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6年7月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