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6年于桥处一期专项维修工程已由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局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2016年于桥处一期专项维修工程由五百户管理所巡查执法管理用房工程,水务治安分局于桥治安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于桥水库大坝变形监测改造工程,于桥水库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工程,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结构缝整修工程,于桥水库大坝背水坡0+650~1+000护坡翻修工程和沙河省界线防护网应急建设工程组成。
(1)五百户管理所巡查执法管理用房工程
于桥水库五百户管理所位于蓟县五百户镇,临时占用垃圾转运站办公房(产权为蓟县库区办所有)为办公场所。现于桥水库南岸居民大部已完成搬迁,不再产生生活垃圾,垃圾转运站已失去作用,蓟县库区办需要收回该处土地;该处办公场所距五百户管理所管理范围较远,给巡视、水政执法等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不便。为加强库区南岸六百户至燕各庄段库区管理,同时兼顾于桥水库南岸入库河口湿地管理,现在于桥水库南岸五百户镇三百户村北新建巡查执法管理用房。
(2)水务治安分局于桥治安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
水务治安分局于桥治安派出所现办公用房位于于桥处机关西侧,为一层平房,占地面积约209平方米,办公房只有办公室、值班室、枪械库、警员宿舍等几间房屋,接待群众、办案、生活等一直在一个区域。依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与使用的通知》(津公法明发[2012]293号)文件精神,现对水务治安分局于桥治安派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接待群众、内部办公、办案和生活区实行分区设置管理。
(3)于桥水库大坝变形监测改造工程
于桥水库大坝变形观测点于大坝建成时布设。2001年至2003年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时,对大坝部分变形监测点进行了改造,但由于受当时条件所限未进行全部改造,未达到国家变形监测网布设标准。为提高于桥水库大坝及其附属闸站建筑物变形监测的精度,完善变形监测网,保障工程运行安全,现对大坝变形监测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完善大坝变形监测网。
(4)于桥水库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工程
于桥处原有输水安全、库区封闭管理、内部安防三套视频监控系统,这三套系统相对独立,互不兼容,只能在不同的监控室单独查看,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方便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迎接2016年国家级水管单位复验,现将三套视频监控系统共140余个视频监控点进行资源整合,使处内监控中心与相关管理部门监控室能够同时查看监控点的情况,便于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5)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结构缝整修工程
于桥水库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结构缝设置于2001年大坝除险加固时期,使用GB胶条和沥青填充。经过十几年的使用,坝顶路面伸缩缝坏损严重,同时冬季渗水冻融对混凝土路面影响破坏较大,目前坝顶混凝土路几乎所有结构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防浪墙结构缝经过十几年的使用,GB胶条已经老化开裂,部分结构缝GB胶条、沥青已经完全脱离,失去了原有作用,为充分发挥工程作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现实施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结构缝整修工程。
(6)于桥水库大坝背水坡0+650~1+000护坡翻修工程
于桥水库大坝背水坡0+650-1+000段护坡于1989年建成,2001年进行了更换,现已使用15年,由于风吹、日晒、雨淋、冰冻等,以及大坝第二次安全鉴定工作时经钻孔车碾压,背水坡0+650-1+000段护坡六角块破损严重。为保障大坝安全运行及国家级水管单位对坝坡平整美观要求,现实施于桥水库大坝背水坡0+650-1+000护坡翻修工程。
(7)沙河省界线防护网应急建设工程
于桥水库上游沙河为天津市与河北省的分界线,是于桥水库主要入库河道。近年来,沙河河道内网箱养鱼问题越发严重,存在水质污染隐患。为此,2016年4月,蓟县政府、市水务局对沙河网箱养殖进行联合执法,将河道蓟县境内的全部养殖设施设备清理上岸。为加强后续管理,巩固网箱清理成果,防止河北省养鱼网箱侵占天津市水域,设置浮筒防护网形式的省界线,保障引滦入津工程输水水质安全。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6年于桥处一期专项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2016年于桥处一期专项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编号:YQSKYQZXWXSG/HT-2016-01。主要内容包括五百户管理所巡查执法管理用房工程,水务治安分局于桥治安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工程,于桥水库大坝变形监测改造工程,于桥水库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工程,大坝坝顶路面、防浪墙结构缝整修工程,于桥水库大坝背水坡0+650~1+000护坡翻修工程和沙河省界线防护网应急建设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7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5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6年8月10日9时在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天津市蓟县东五环南路13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县东五环南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赵歆玥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6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7月2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