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资格原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1投标报名”中原为:“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现修改为“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赵林凯
电 话:022-23266688转81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8月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