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处2016年第二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6〕78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马厂减河左堤桩号22+900~25+200段,全长2.3km。堤顶路面现状为土路,现状堤顶高程为6.6米(国家85高程,下同)。目前存在路面损坏、局部高程较低,汛期堤顶易形成坑洼,致使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给防汛抢险和巡视巡查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该段堤顶路面实施硬化工程。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清河处2016年第二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清河处2016年第二批日常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合同编号:DQHCWXYHSG/HT-2016-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顶路面整治;堤肩、堤坡整修;树木刷白及增设限高栏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4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0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7日9时在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朱晓波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8月2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