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赤龙河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6]839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为促进再生水有效利用,改善河道水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拟将津沽污水处理厂每年0.8亿立方米再生水通过西青区赤龙河输水至独流减河存蓄,回用农业及生态。赤龙河是西青区重要的二级河道,长约10km,同时担负着西青区王稳庄镇地区灌溉、排涝的重要任务,但由于多年未治理,发挥不了其所需功能,亟需治理。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赤龙河治理工程施工(第1~4标段)招标,共4个标段:
第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CLHZLSG/HT-2016-01,主要内容为桩号0+000~4+746段,包括清淤工程、河道扩挖工程,穿堤建筑物废弃泵站拆除工程(4+570)和桥涵等建筑物工程。
第2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CLHZLSG/HT-2016-02,主要内容为桩号4+746~4+890段,包括津港运河节点工程、穿越李港铁路顶管工程等。
第3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CLHZLSG/HT-2016-03,主要内容为桩号4+890~9+650段,包括清淤工程、两河三堤改造工程,闸涵、泵站及涵桥等建筑物工程。
第4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4标段),合同编号:CLHZLSG/HT-2016-04,主要内容为桩号9+650~10+100段,包括河道工程、小泊泵站拆除重建工程等。
3.1 施工(第1标段)、施工(第3标段)和施工(第4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施工(第2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 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 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27日9时在河西区广东路与广顺道交口处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亚中华园6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1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