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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9 14:48:49 阅读:193次
宁河区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已经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助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农村坑塘沟渠污染大多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造成,目前大多数坑塘、沟渠位于村内或紧邻村庄,坑塘、沟渠内存有淤积、堵塞物,在雨季严重影响坑塘蓄水、沟渠行洪、威胁着村庄内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坑塘水系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是有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水资源紧张局势的现实选择,有助于全面提升农村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因此,实施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是十分必要、可行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区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NHKTZLJL/HT-2016-01。主要内容为对宁河区板桥镇、俵口乡、大北镇、东棘坨镇、丰台镇、淮淀乡、廉庄乡、芦台镇、苗庄镇、宁河镇、潘庄镇、七里海镇、岳龙镇、造甲镇污染坑塘及沟渠治理工程进行施工监理,以及对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的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111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3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7)近三年(20132015)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101416(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1014日~2016102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30分,14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61021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13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
码:300204
箱:puze2008@126.com
     人:朱晓波
       话:022-232666888050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10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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