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撤离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蓄滞洪区是海河流域防洪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天津城市防洪安全的重要设施,具有削峰缓洪、减轻洪水灾害的重要作用。天津市共有13个蓄滞洪区,涉及人口113万,在蓄滞洪区内修建撤离路,平时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一旦需要分洪,可以快速撤离区内群众,有效地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各区的安全建设现状,并考虑分期实施的原则,2010年重点安排贾口洼、永定河泛区和青甸洼3个蓄滞洪区的撤离路工程是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撤离路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修建青甸洼内9条撤离路(韩家筏路、向阳路、栗庄子路、南宝路、南周庄路、许王路、东塔路、侯井刘路和建业路),总长度9419.5m,涉及路涵5座。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监理(第1标段),合同编号:XZHQCTLJL/HT-2010-01。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近五年(2005~2009)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10年10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
1)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于2010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8787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