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黄庄洼蓄滞洪区(Ⅰ区)分区滞洪围堤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黄庄洼是潮白河的滞洪洼淀,位于潮白新河与蓟运河之间,滞洪面积348.27km2,是潮白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园公路将洼淀分为Ⅰ、Ⅱ两个区。依据《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和《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黄庄洼启用标准为10年一遇,滞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为防止小水大淹,减少分洪淹没损失,优化黄庄洼滞洪功能,对黄庄洼Ⅰ区实施分区滞洪围堤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黄庄洼蓄滞洪区(Ⅰ区)分区滞洪围堤工程监理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黄庄洼Ⅰ区内修建分区滞洪围堤工程;新建南、北退水闸;新建南、北分洪口门等。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黄庄洼蓄滞洪区(Ⅰ区)分区滞洪围堤工程监理,合同编号:HZWJL/HT-2010-01。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近五年(2005~2009)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10年10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
1)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监理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于2010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8787
2010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