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6〕95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解决并积极争取国补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建设规模为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一期工程西北侧空余绿化带内。占地面积约为2070平方米。工程包括新建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制备车间和臭氧接触池及设备安装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区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合同编号:NHLTQBWSCTBJL/HT-2016-01,主要内容为对新建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制备车间和臭氧接触池及设备安装等的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投标人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7)近三年(2013~2015)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6年12月2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1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赵林凯
电 话:022-23266688转81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6年11月2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