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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廉庄乡二扬排干、廉庄乡岳道口村东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9 14:53:29 阅读:49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廉庄乡二扬排干、廉庄乡岳道口村东排干清淤整治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和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联合以宁水发[2016]36号、宁财农[2016]63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位于廉庄乡任千户村东侧,北起卫星引河,南至六用干。任千户二道深渠是以连通河系为主兼有排涝的人工河道,全长1.49km,属于宁河小新河以东排涝小区,主要排泄该排涝小区0.17万亩的涝水。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沿线村庄农田涝水经田间支沟排入附近的干支沟,最后汇入卫星引河。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河道淤积严重,使其排涝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廉庄二扬排干位于于怀村以东,大于庄以西,北起卫星引河,南至六用干。廉庄二扬排干是以联通河系为主兼有排涝的人工河道,全长1.94km,属于卫星引河以南排涝小区,主要排泄该排涝小区0.21万亩的涝水。廉庄二扬排干沿线村庄农田涝水经田间支沟排入附近的干支沟,最后汇入卫星引河。廉庄二扬排干河道淤积严重,使其排涝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廉庄岳道口村东排干位于苗庄站以南,岳道口村以东。岳道口村东排干是以联通河系为主兼有排涝的人工河道,全长1.05km,属于蓟运河以西排涝小区,主要排泄该排涝小区0.06万亩的涝水,岳道口村东排干沿线村庄农田涝水经田间支沟排入附近的干支沟,最后汇入蓟运河。岳道口村东排干河道淤积严重,使其排涝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实施本次清淤整治工程主要是对河道干渠及支渠进行清淤,恢复其排涝输水功能。对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廉庄乡二扬排干、廉庄乡岳道口村东排干进行清淤整治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廉庄乡二扬排干、廉庄乡岳道口村东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廉庄乡任千户二道深渠、廉庄乡二扬排干、廉庄乡岳道口村东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LZXQYZZSG/HT-2016-01。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三条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12月23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张珍珍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7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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