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市水务局立即按照I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一是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通知各项目法人和有关主管部门立即停止水务工地土石方作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二是严格执行水务工程扬尘防治控制导则、水务工程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水务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考核办法等规范标准,落实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和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五个百分百”。三是充分发挥水务工程扬尘在线监控系统作用,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阶段和环节使用雾炮降尘并增加洒水频次,调增扬尘治理人员,在建工程配备专人24小时值守,每日反馈落实情况。四是落实在建工程项目法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强化项目法人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有效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