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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标准《水平衡测试方法》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 |
发布时间: 2010/11/17 14:11:59 阅读:427次 |
该标准由市节水办提出,市节水中心、天津农学院负责起草,规定了用水单位水平衡及其测试的相关术语定义、要求、测试方法、结果分析和相关报告书写格式,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非居民用水户水平衡测试、计算以及用水分析。评审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对该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的汇报,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情况进行逐条审查和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市节水政策,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对各种用水情况加以界定,统一计算方法,对水平衡现场测试条件、测试方法、测试周期等做了进一步详细规范,内容合理,定义准确,客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为科学用水,挖掘节水潜力,加强用水管理,促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同意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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