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田场和窝头河泵站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内,是两座以排水为主的泵站,控制排水面积4.22平方公里,在排水、改善城市水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泵站经过多年运行,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大部分严重老化,水工建筑物局部破损严重,无法正常运行,亟需进行治理。本项目实施后可使工程效益得以有效发挥,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3月8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宝坻区田场和窝头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宝坻区田场和窝头河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DBZGXGZ/HT-2010-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拆除重建进水池、泵房和出水池盖板并设置栏杆;维修配电室和管理用房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12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交纳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4.3 购买招标文件
4.3.1 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2 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3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0年12月31日9时在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5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4
传 真:022-23256937
2010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