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蓟运河宁汉交界-闫庄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蓟运河是海河北系的主要河流之一,流域内洪涝灾害频繁。受地面沉降和1976年地震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堤顶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并有多处险工,严重威胁两岸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次招标工程位于蓟运河干流下游宁汉交界-闫庄段,河道长约14.5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及其建筑物的改建或重建。其中左堤治理范围自宁河与河北省分界开始,向下游治理至宁汉交界为治理终点,共长14.552km;右堤治理范围自曹庄大桥开始,向下游治理至宁汉交界段为治理终点,共长13.918k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宁汉交界-闫庄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汉交界-闫庄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NHYZDKCSJ/HT-2010-01。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勘察设计资金来源
本项目勘察设计所需资金为招标人自有资金。
二、项目周期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
3、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或综合类勘察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4、200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本条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络服务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交纳网络服务费。
七、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12月29日至2011年1月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九、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1年1月7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9时30分。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201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