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水务局召开立法工作推动会,总结2010年全局立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排2011年立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副局长李文运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文运指出,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保证行政权力合法性、有效性的重要依据,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法规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是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立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规划性、计划性和严肃性,广泛开展立法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认真学习立法知识,合理安排工作,增强紧迫感,切实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保证2010年度立法计划的完成率。各单位要结合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立法计划项目的选定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报送和选定工作。
李文运要求,水政处作为局法制机构,要在把好选定年度立法项目计划关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深入开展好立法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立法任务的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水平和质量,努力增强对水务改革发展工作的敏锐性,把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通过立法工作体现出来、规范出去。
会后,水政处结合法律审核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水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操作实务”讲座,对水务规范性文件基本概念、制定规则、制定程序、备案和清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