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标志着对条例的修订已正式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
会上,市水务局局长朱芳清代表市政府宣读了《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邦代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议案内容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部分常委会委员就议案内容作了发言。
市水务局将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积极配合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做好下一次审议的各项相关工作,争取条例尽快出台,为落实我市水务一体化改革重大举措,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