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11]4号文件批准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文件精神,该县2011年选择白山乡的东白土村、龙哈村、长山村、兴隆岗村、后道老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等为重点县2011年节水灌溉项目区。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节水灌溉面积13.5万亩;建设水源机井540眼,井房18座,井盖522座,配套动力设备540套(其中:配套电力设备10处、配套柴油机530台);新建涂塑软管移动式喷灌工程540处,面积13.5万亩。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龙江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机井工程及配套设备招标。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LJXXNS-201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井及井房、井盖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LJXXNS-2011-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喷灌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
3.1资格要求 第1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专业凿井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3)近五年(2006~2010)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2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是本次设备采购及安装合法供应商;(3)近五年(2006~2010)具有类似设备供应及安装的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已报名的单位请携带以下文件于2011年3月18日~2011年3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第1标段: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凿井工程资格证书原件、近五年(2006~2010)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2标段: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五年(2006~2010)类似设备供应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5日 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28日8:00时在龙江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陈宝海
传 真:0452-5824406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长青路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