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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县新增产粮大县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3/15 17:09:57 阅读:106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经[2011]116号文件批准下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用2010年新增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批复》的文件精神,该县安排雅嫩灌区侧堤堰、雅嫩灌区排干桥、雅嫩灌区渠道清淤及鲁河先锋村葛老帽大沟治理作为本次招标项目。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雅嫩灌区侧堤堰、雅嫩灌区排干桥、雅嫩灌区渠道清淤及鲁河先锋村葛老帽大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县新增产粮大县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JXXZX-201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雅嫩灌区渠系工程及水保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1年3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3月21日~2011年3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5日 10: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28日8:00时在龙江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陈宝海
传      真:0452-5823382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长青路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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