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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施工(第三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3/15 17:13:40 阅读:1110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0]4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宁河县自筹,招标人为宁河县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主要是利用里自沽蓄水闸至乐善橡胶坝之间的河道主槽来蓄水,现状河道最大蓄水量为1100万立方米。目前,由于该段潮白新河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致使近些年主要依靠潮白新河蓄水的七里海湿地出现了面积萎缩、生态功能弱化、环境污染加剧等日益突出的问题,同时当地农业用水得不到有效灌溉。为增加里自沽蓄水闸至乐善橡胶坝段河道蓄水量,维护七里海湿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宁河县农业用水条件及当地的水环境,实施本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上游河道蓄水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三批),合同编号:LSXJBXSSG/HT-2011-02。本标段工程主要内容为潮白新河桩号64+800~桩号71+400段左滩地、桩号64+800~桩号67+000段右滩地主槽扩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 交纳网络服务费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8]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名时,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网络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4.3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近五年(2006~2010)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3月22日~2011年3月2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26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河县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2011年3月1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张路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333697、583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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