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以黑移字 [20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龙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龙江县景星镇街基村位于龙江县南部35公里处,属于平原地带,由于多年雨水冲刷,该村的通村公路及村屯道路在夏季多雨季节泥泞不堪,非大型机械车不能行走。为了解决移民集中安置地的交通问题,促进移民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省移民部门安排部分资金从事移民村及附近村屯的公路建设。本工程为龙江县景星镇街基村二屯至三五村乡村道路,道路长2000米,路宽3.5米,龙江县景星镇街基村原复兴四屯至北山粮库混凝土路1500米,路宽3.5米,路基采用公路四级标准。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6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11月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景星镇街基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LJXJJCTL-2010-01。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混凝土路3.5公里,路面宽3.5米。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5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近五年(2006~2010)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5月25日~2011年5月3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20日 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1年6月2日8时在龙江县龙江镇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龙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沙洪涛
传 真:13904626007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龙江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1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