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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大杜庄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6/24 17:17:53 阅读:999次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大杜庄泵站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运河大杜庄泵站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境内南运河末端,地处独流减河左岸(独流减河桩号4+700),距独流减河进洪闸4.7km,距下游陈台子泵站14.7km。该泵站的主要任务是将黄家房子排水区产生的涝水和分泄西大洼排水区的涝水排入独流减河。工程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一期工程设计流量采用13.0m3/s,总体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充分考虑以后扩建的需要。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大杜庄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南运河大杜庄泵站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DDZBZKCSJ/HT-2011-01。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勘察设计资金来源
本项目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自筹。
二、项目周期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
3、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或综合类勘察甲级资质,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4、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本条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6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请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2、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7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七、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1年7月8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2011年6月2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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