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区位于依兰县宏克力镇哈蜚村,为小型提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50亩。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依兰县201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水田生产基地哈蜚灌区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依兰县201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水田生产基地哈蜚灌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YLXFH/SG-2011,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及过路涵洞、修筑灌溉渠道及排水沟道、土地平整等工程。
3.1 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资金、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1年11月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30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1年11月14日9时在依兰县扶贫办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依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志通
电 话:13251519777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沿江街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1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