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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市海挡工程(南港工业区东围堤段桩号0+000~0+780)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11/21 16:07:48 阅读:87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1年天津市海挡工程(南港工业区东围堤段桩号0+000~0+780)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1】13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南港工业区规划范围北起独流减河右治导线,西至津歧公路,南至青静黄河左治导线,东至海水等深线-5m处(岸线向海推进8.0~13.0km)。规划区面积约200km2,大部分由填海造陆形成,其中航道港池水域约38km2,成陆162km2。南港工业区现西港池边界基本完成,围堤内正在进行吹填造陆,规划吹填地面高程为3.6m,东侧围堤及南侧围堤正在施工。东防波堤为半圆体结构,堤顶使用高程为4.5m。本工程为南港工业区东围堤进行工程建设,建设长度5km。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28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1年天津市海挡工程(南港工业区东围堤段桩号0+000~0+780)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东围堤段桩号0+000~0+780施工,合同编号:HDNGDWDSG/HT-2011-01,主要内容为新建海堤,包括充砂袋、栅栏板护面、扭王字块、砌石和钢筋混凝土防浪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1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请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12月3日9时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1年11月2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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