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港2011年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以津滨水工【20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政府拨款和大港管委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按照市政府对滨海新区“清水工程”三年任务一年完成,一年消除黑臭,实现水清的总目标,结合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多功能、高品位的要求,为改善投资环境,更好的突出城市滨水特色,水环境治理非常必要。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港2011年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港2011年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GSHJZLSG/HT-2011-01,主要内容包括兴济夹道减河治理总程度6.46公里、拆除重建跨河桥1座、治理沿河排污口3座;南环河治理长度3.46公里、闸涵更新改造3座、跨河桥更新改造2座、封堵排污口1座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06~2010)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请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2月2日~2011年12月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12月9日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o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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