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 小新河故道位于宁河县北部丰台、岳龙、板桥三镇交界处,开挖于1954年,东起岳龙镇西魏甸村,西至板桥镇崔成庄村,全长4.82km。小新河故道属于蓟运河水系,是联通还乡河与蓟运河的重要河道。经过30多年的运行,现状河道淤积严重,主槽淤积厚度约1.5m,严重影响河道排蓄、引调水功能。为恢复河道功能,对小新河故道进行清淤整治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2月12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县小新河故道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小新河故道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XHGDQYSG/HT-2011-01,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维修加固破损口门,对左岸大麦沽泵站和大麦沽自流排闸、右岸崔成庄泵站进出口翼墙进行加固,以及拆除重建小新河涵闸出口浆砌石结构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请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12月16日9时在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