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蓟运河宁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201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政专项资金和宁河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蓟运河是海河流域北系重要行洪排涝河道,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1992年以来,已按蓟运河干流治理一期标准对部分河段进行了治理,防洪排涝能力有所提高,但仍未达到设计标准。受堤身低矮单薄及区域地面沉降等影响,现状蓟运河下游河道的过流能力大幅下降,严重威胁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宁河新城、汉沽新城、中新生态城建设进程加快,蓟运河下游的防洪凸显重要。所以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段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穿堤建筑物设计标准为3级。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宁河城区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运河宁河城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YHNHZLSG/HT-2012-01。 主要内容包括复堤加固、护坡、堤顶防汛巡视道路和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17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2年1月18日9时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2年1月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李烽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