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三河处2012年第一批河道维修专项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蓟运河小高庄东段现状堤顶高程不足,此段迎水侧紧邻河槽且地处弯道,现有浆砌石护坡已严重塌陷、冲毁。蓟运河左堤九王庄段桩号0+861~1+126段堤防地处河道凹岸,由于多年河水冲刷,堤脚已形成直立陡坎。青龙湾减河右堤(35+800~40+600)现状堤顶坑洼不平,最大破坏深度0.5米以上,难以保证防汛抢险的交通需要。因此,对蓟运河小高庄东段、蓟运河左堤九王庄段、青龙湾减河右堤(35+800~40+600)段进行维修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4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6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三河处2012年第一批河道维修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
第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BSHHDWXSG/HT-2012-01,主要内容包括对蓟运河小高庄东段进行护砌治理,治理长度200m;青龙湾减河右堤(35+800~40+600)段堤顶进行清基平整,并修筑泥结石路面4800m。
第2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BSHHDWXSG/HT-2012-02,主要内容为对蓟运河左堤九王庄段进行护砌治理,治理长度265m。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4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63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1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以现金和支票形式交纳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4月13日9时在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南侧)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0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2年3月2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24538762、23333697、583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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