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0]6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人畜饮水解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区位于七棵树镇前进村兴隆泉屯、双龙村双龙屯、双胜屯;龙兴镇新安村六十三屯、雅鲁河村一屯、九屯;山泉镇柳树村六屯、官窑村一屯、七屯;哈拉海乡红光村富蚂蚁屯。10处工程共计0.43万人,总户数1100户,其中雅鲁河村一屯、九屯,柳树村六屯、官窑村一屯、七屯,七棵树镇前进村兴隆泉屯、双龙村双龙屯、双胜屯。8处工程建设地点地质结构为岩石层,2.7米以上为破碎带岩石,地质结构较硬,不易开挖,开挖较浅层需进行保温处理;龙兴镇新安村六十三屯位于雅鲁河西岸,距河较近,地质结构为砂石松散层,开挖易塌方,且地下水位高,开挖时需进行工程降水,哈拉海乡红光村富蚂蚁屯地质结构为2.7米以上为土层,由于其水中含铁量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需上除铁设备。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标段名称:龙江县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合同编号:LJXYS-2010-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工程、井房及变频井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凿井工程资格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五年(2005~2009)具有类似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7月23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凿井工程资格证书原件或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0年7月26日~2010年7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各标段人民币 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0日 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0年8月2日8:00时在龙江县水利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人畜饮水解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彬
联系 电话:0452-5823382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长青路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01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张心刚
电 话:13804598858
传 真:0451-85995962
2010年7月19日 |